常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常德市省管、市管河湖管理范圍的公告
為加強河湖管理,保障河湖行洪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現對我市省管、市管河湖管理范圍劃定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中常德市省管河湖指沅江干流常德市河段、澧水干流常德市河段、洞庭湖常德市河湖段。
二、本公告中常德市市管河湖指大洑溪常德市河段、小洑溪常德市河段、夷望溪常德市河段、仙人溪常德市河段、大楊溪常德市河段、澄溪常德市河段、水溪常德市河段、甘溪常德市河段、延溪常德市河段、白洋河常德市河段、陬溪常德市河段、漸水常德市河段、枉水常德市河段、夏家溪常德市河段、涔水常德市河段、澹水新河常德市河段、大溪河常德市河段、渫水常德市河段、道水常德市河段、吳家廠河常德市河段、馬家吉河常德市河段、沖柳撇洪河常德市河段、西湖內河常德市河段、南湖撇洪河常德市河段。
三、管理范圍
詳見附件
四、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圍內從事可能危及行洪及堤防安全的活動。
特此公告。
附件1:常德市省管河湖管理范圍劃定成果
附件2:常德市市管河湖管理范圍劃定成果
終審:動易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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