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關于“省農業農村廳對化肥減量工作部署推進不力”問題(省編號17)整改情況公示
根據湖南省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銷號工作的通知》(湘突環改辦函〔2019〕16號)和常德市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關于中央、省級生態環境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的有關要求,現對“省農業農村廳對化肥減量工作部署推進不力”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公示。
反饋問題(省編號17):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指出:2018年,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印發《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明確要求洞庭湖周邊地區2020年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減少10%以上。2019年,《湖南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明確了同樣要求。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2020年度工作方案》卻將洞庭湖區2020年化肥使用量較2015年削減目標降低至6%。省農業農村廳對該項工作重視不夠,工作部署推進漫不經心,未進行系統部署和指標分解,僅于2019年要求洞庭湖地區化肥用量調減2%以上。
整改目標:完成《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和2021年度的化肥減量目標任務。
整改措施:
(一)省農業農村廳
1.制定實施《2021年度洞庭湖區化肥減量工作方案》《洞庭湖區化肥減量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落實綠肥種植、秸稈還田、機械精量施肥和水肥一體化等化肥減量措施,完成《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2021湖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及農業農村部下達的2021年度化肥減量目標任務。
2.制定化肥減量工作考核辦法,開展洞庭湖區三市化肥減量工作考核。
3.配合開展責任追究調查,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
(二)岳陽市、常德市、益陽市
1. 落實省農業農村廳《2021年度洞庭湖區化肥減量工作方案》、《洞庭湖區化肥減量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制定2021年度化肥減量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2021年12月31日前,在落實《2021年湖南省深入打好污染治理攻堅戰工作方案》和農業農村部下達的2021年度化肥減量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再完成化肥用量減少1.02萬噸任務。
2. 將測土配方、抽樣調查等基礎性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安排專項經費支持綠肥種植、秸稈還田、機械精量施肥和水肥一體化等化肥減量措施落地。
3. 按照上級“一月一調度”要求上報工作推進情況,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縣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4. 配合開展責任追究調查,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
主體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岳陽市、常德市、益陽市黨委和政府
牽頭督導單位: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配合督導單位: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整改完成情況:
1. 常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化肥減量問題整改工作,成立了常德市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化肥減量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雙組長,統籌領導全市化肥減量工作。常德市農業農村局成立了化肥減量增效工作專班。制定實施《2021年度常德市化肥減量工作方案》《常德市化肥減量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
2. 按照省農業農村廳下達的目標任務,通過推廣化肥減量增效技術措施,根據各區縣(市)提供的主要農作物施肥調查統計結果匯總并經市級確認,全市2021年化肥使用折純量超額完成省定化肥使用折純量減少1.02萬噸的目標任務。
3.將測土配方、抽樣調查等基礎性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常德市財政已落實2021年市本級化肥減量增效專項資金300萬元,并從2022年起將此專項列入了財政預算,用于綠肥種植、秸稈還田、機械精量施肥、有機肥替代化肥和水肥一體化等化肥減量措施落地。
4. 按照上級“一月一調度”要求上報工作推進情況,并堅持每月召開化肥減量增效工作調度會、推進會,扎實推進整改工作落實落細。桃源縣、石門縣、安鄉縣等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縣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5. 配合開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市農業農村局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2年5月12日- 5月18日
受理部門:常德市農業農村局
聯系電話:0736-7872820
聯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區人民路728號
常德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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