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關于公開遴選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規范培訓管理,提升培訓質效,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湘退役軍人發〔2023〕32號)、《關于遴選認定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通知》(湘退役軍人辦發〔2023〕15號)和《關于促進常德市退役軍人提技能保就業穩崗位的實施意見》(常退役軍人辦發〔2022〕14號)有關要求,現就我市組織本轄區內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遴選推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申請機構需帶齊所需材料,按照屬地原則或管理權限向區縣(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報。
二、遴選條件
1.涵蓋普通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公辦和民辦培訓機構、企業實訓基地、示范基地(企業)、職工培訓中心、技能大師工作室等多種類型,對于師資力量雄厚、產教融合較好、就業渠道穩定的培訓機構,以及人社部門公布的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職業培訓機構、教育部門公布的湖南高等學校,優先納入。
2.具有法定辦學資質,取得政府相關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或經政府行政部門認定,具備承接政府補貼性培訓項目資質。具有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在規定范圍內開展培訓項目。
3.具有與培訓項目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和實訓設施、設備,具有穩定、合格的師資隊伍。專業性強的領域或科目,有實訓場所或實訓合作單位。
4.具有較豐富的教學經驗,培訓質量較好,學員滿意度、相關證書獲取率和培訓后推薦就業率較高。
5.沒有與企業簽訂就業協議,無法推薦就業崗位和提供就業承諾書的承訓機構,原則上不得納入培訓目錄。
6.遵守職業培訓和職業教育法律法規,教學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管理規范,學風好、風氣正、社會信譽良好,無違規辦學的不良記錄,法定代表人無不良誠信記錄。
三、遴選程序
1.發布公告。4月11日-12日,通過常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官網、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征集培訓機構參與申報。各區縣(市)退役軍人部門積極發動轄區內培訓機構參與申報。
2.申請核實。4月13日-20日,各區縣(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按照屬地原則或管理權限,接受培訓機構申請,并通過向相關主管部門核對資質信息、實地考察等方式核實培訓機構情況,簽署初審意見并蓋章后上報至市局。
3.組織確定。4月21日-24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對申報資料復審,采取評估方式遴選推薦轄區承訓機構,擇優推薦至省廳。
4.社會公示。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對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培訓機構,向社會公示并接受監督。
5.簽約存檔。省廳發文認定培訓機構后,市、區縣(市)可根據各地實際,按照有關要求在認定培訓機構范圍內擇優與之簽定委托培訓協議,對培訓機構資質、培訓場所產權證或租用合同、設施設備清單、師資、管理制度等相關證明材料存檔。
四、申報資料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申報表(附件1)、培訓機構與企業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校企合作協議書,《湖南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承訓機構評估試行標準》(附件3)及其要求的備查材料。
以上資料需在規定時限內報送至機構注冊地所在的區縣(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區縣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實后,匯總填報《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承訓項目目錄申請表》(附件2),并在《湖南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承訓機構評估試行標準》(附件3)評分,加蓋單位公章后一并上報至市局就業創業科。
五、合同履約
(一)培訓合同簽訂與終止。由市、區縣(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按照政府職能轉變要求,結合本地退役軍人特點、培訓需求、培訓市場狀況,科學設定承訓協議條款,遵循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簽訂、履行、變更承訓協議。合同明確培訓項目、收費標準、培訓質量、資金結算方式、各方權利義務事項、合同的變更與終止情形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合同期限不超過3年。培訓機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即終止合同。辦學資格終止的;教學質量低,學員負面評價率高,校風、管理差,安全措施不到位,就業率低、考試不合格的;存在買賣和出租資質、轉包培訓項目、嚴重虛假宣傳、套取資金、虛假培訓等違法違規問題的;其他嚴重影響承訓工作開展、延誤參訓學員就業創業的情形。
(二)培訓項目購買主體權利與義務。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作為培訓項目購買主體,應將高質量充分就業作為核心指標,常態監督、定期考核,動態管理、有序進出,確保培訓質量,對培訓效果不佳、考核不達標的及時移出培訓目錄。
(三)培訓項目承接主體權利與義務。培訓機構作為培訓項目承接主體,應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1.結合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需求,科學設置培訓項目、制定培訓目標和教學計劃,優化課程設置,改進教學方法,保證教學質量。主動規范招生行為,按物價監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培訓收費標準。
2.招生簡章和宣傳內容應當具體、明確、真實,并向購買主體報備。所開設課程和培訓質量應符合招生簡章或宣傳承諾。
3.培訓開班前,報屬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定報名參訓的退役軍人身份和享受補貼政策條件。
4.建立健全教學管理制度、學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管理,防范和化解各類安全風險。
5.按規定組織學員參加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考核)、職業資格考試等職業能力評價。對完成規定課時、經結業考試(考核)合格的學員,應頒發培訓合格證書。
6.根據培訓專業推薦參訓學員就業,積極對接用人單位,組織開展“訂單式”“定向式”“定崗式”培訓,并開展不少于1年的就業穩定性跟蹤調查。
7.配合做好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當期培訓任務結束后,即向屬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報送培訓報告和相關數據信息。
六、聯系方式
退役軍人事務部門 | 聯系方式 |
常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就業創業科 | 0736-7768630 |
武陵區 | 0736-7720592 |
鼎城區 | 0736-7358630 |
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 | 0736-7301059 |
柳葉湖旅游度假區 | 0736-7129538 |
西湖管理區 | 0736-2821959 |
西洞庭管理區 | 0736-7508016 |
桃花源旅游管理區 | 0736-7070391 |
賀家山原種場 | 0736-7625698 |
桃源縣 | 0736-6629745 |
漢壽縣 | 0736-2866108 |
臨澧縣 | 0736-5557966 |
石門縣 | 0736-5330076 |
澧縣 | 0736-3220637 |
津市市 | 0736-4288902 |
安鄉縣 | 0736-2767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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