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區開庭審理一起“套路貸”涉黑案件
昨日上午,由武陵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某明等41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在武陵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
據了解,該案是我省已進入訴訟程序的黑惡案件中,涉案金額最大,違法犯罪個案最多,組織最為嚴密,最為典型的一起“套路貸”案件。公訴機關指控,李某明等人在長期的違法犯罪活動中,逐漸建立起一個以實施“套路貸”系列違法犯罪為主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犯罪組織從2016年8月開始,利用開設的多家公司專門從事“套路貸”業務,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制造虛假流水、惡意制造違約等方式實施詐騙犯罪。為攫取非法利益,該犯罪組織多次采用暴力、威脅或者滋擾、糾纏等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共有組織地實施詐騙、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一系列的“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236起,涉及金額6000余萬元,非法獲利2800余萬元,受害群眾200余人。該犯罪組織通過實施上述違法犯罪活動,為害一方,在常德市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由于該案涉案被告人眾多、案情復雜,預計整個庭審過程將持續一周左右。
(責任編輯:晏紫卉)
終審:晏紫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用戶登錄
還沒有賬號?
立即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