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竹馬燈
類別:傳統舞蹈
級別:市級
批次:第四批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安鄉縣
“ 竹馬燈”是流傳于澧水流域及周邊地區的一種民間舞蹈,孕育于唐代,宋明兩代得以發展。一般由一男二女表演,其中須生、小生、旦角各一名,三人右手執一根馬鞭,騎在紙或布糊、篾扎的馬上,拉著韁繩,做著馬兒碎步小跑的動作,沿“紗爬拐”(即橫8字)的路線作循環穿行,邊跑邊唱。
“竹馬燈”的表演形式,根據地域不同可分為平原湖區、山區丘陵兩派。平原湖區大多采用花鼓戲、荊河戲、黃梅戲等唱腔,主奏樂器為大筒與鑼鼓。山區丘陵則以民間小調為主,以花鼓戲、黃梅戲等唱腔為輔,笛子、二胡加鑼鼓為伴奏樂器。表演者通過身體動作,模仿馬在行進中的各種姿態,如昂首、抖鬣、撅臀、甩尾、趴下、蹦起、撕咬等,根據不同場合、忌諱、需求等,靈活選擇竹馬顏色、表演形式和唱腔、唱詞。
2016年,“竹馬燈”由安鄉縣文化館和澧縣文化館共同申報列入第四批“常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終審:譚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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