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常德市第六中學新建初中部教學綜合樓建設項目房屋征收決定的公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的規定,經研究,市政府決定對常德市第六中學新建初中部教學綜合樓建設項目規劃藍線范圍內的房屋實施征收。現將征收決定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常德市第六中學新建初中部教學綜合樓建設項目。
二、征收范圍:常德市第六中學4#、5#、10#、11#宿舍樓。
三、征收補償方案:見附件。
四、征收實施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天。
五、房屋征收部門:常德市房地產管理局。
六、征收實施單位:常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處。
七、征收現場辦公地點:常德市第六中學教職工活動中心二樓。
八、征收現場聯系方式:18107361768(龍智偉)。
被征收人如對房屋征收決定有異議的,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常德市第六中學新建初中部教學綜合樓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
附件:
常德市第六中學新建初中部教學綜合樓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湖南省實施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號)、《常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常德市人民政府令第10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范圍及規模
(一)房屋征收范圍
常德市第六中學4#、5#、10#、11#宿舍樓。
(二)房屋征收規模
共征收房屋27戶,房屋建筑面積約2070.19平方米,用途均為住宅。
二、房屋征收簽約期限
房屋征收簽約期限為60天(以房屋征收公告發布之次日為期限起始日)。
三、房屋征收部門和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一)房屋征收部門
房屋征收部門為市房地產管理局,市房屋征收管理處受市房地產管理局委托作為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負責項目的房屋征收補償具體工作。
(二)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公開抽簽方式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聘請公證機構對抽簽過程與結果進行現場公證。
四、房屋征收政策依據
(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
(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
(三)《湖南省實施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號);
(四)《常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常德市人民政府令第10號);
(五)國家和省、市其他相關配套政策規定。
五、征收補償對象
房屋征收范圍內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或具有其他合法產權證明的房屋所有權人。房屋征收補償按照獨立產權證予以認定,一個房屋所有權證為一個產權戶(房屋有多個共有產權人的按一個產權戶計算)。
被征收房屋的權屬、面積、結構、用途等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為準;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的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準。
六、征收補償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該項目為校安工程,征收后修建初中部教學綜合樓,按規劃原址不能修建安置住房,原則上實行貨幣補償。確需產權調換的,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提供周邊小區房源信息供被征收人選擇。
(一)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由征收實施單位按照征收相關政策計算補償金額,一次性對被征收人進行貨幣補償。
(二)被征收人確需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由征收實施單位提供房源信息供被征收人選擇,選定后的房屋價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被征收人按政策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七、征收補償內容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
1、被征收房屋 (不含裝飾裝修及附屬設施設備)價值補償,由被征收人選定或抽簽確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補償金額。
2、裝飾裝修及附屬設施設備補償。由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3、市城區征收1998年以前未按法律規定修建的用于商業和居住的房屋,原則上可按住宅房屋征收價值的100%予以貨幣補償。房屋征收部門要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對房屋面積、建成年代等情況認真核實,形成文字記錄與證明材料。市城區征收1998年至2005年期間未按法律規定修建的用于商業和居住的房屋,經規劃或城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的,按住宅房屋征收價值的60﹪予以貨幣補償;未經規劃或城管部門行政處罰的,按住宅房屋征收價值的50﹪予以貨幣補償。市城區2005年以后未按法律規定修建的建(構)筑物,由征收實施單位勸其自行拆除,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的,給予適當工料補貼,逾期未自行拆除的,不予補貼,并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城管、規劃等部門強制拆除。
(二)搬遷費。住宅房屋搬遷費為2000元/戶。
(三)臨時安置補助費。采取貨幣補償的,給予3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積在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每月600元;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積在4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每月700元;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上、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以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每月800元;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積在80平方米以上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在800元/月的基礎上,被征收住宅房屋每增加1平方米(以整數計),補助費增加10元/月,增加補助費最高不超過400元/月。
(四)在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協議并完成搬遷的,按如下標準給予相關補助和獎勵:
1、住房困難補助。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下(含70平方米),且被征收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征收改造范圍以外市城區內另無住房的,每戶給予2.5萬元住房困難補助。
2、提前搬遷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在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提前搬遷獎為8000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在40平方米以上、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以下的,提前搬遷獎為12000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提前搬遷獎為18000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提前搬遷獎為20000元。
3、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獎。征收住宅,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建筑主體評估價格的20%給予獎勵。
4、房屋征收整體配合獎。本項目共分二個片區單位:4#、5# 樓為一個片區單位,10#、11#樓為一個片區單位,每個片區單位所有被征收人在規定的期限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在規定的時間內騰房搬遷的,給予每戶10000元的獎勵。
八、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的,自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當月起發放;
(二)申請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次序列同期申請的非被征收人之前;
對被征收人提供保障住房的次序,按照訂立補償協議后實際搬遷的先后順序確定。
九、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要件及辦理程序
(一)被征收人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時應提供以下辦理要件:
1、被征收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
3、閉路電視、數字電視安裝發票或證明材料;
4、水、電表安裝發票或證明材料;
5、寬帶網辦理發票或證明材料;
6、被征收人不能到場辦理手續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委托辦理應提供經公證后的委托書原件、房屋征收相關要件、被征收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張。
(二)辦理程序
核實證件→簽訂協議→騰空交房
十、其他
本方案中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現行相關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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