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信箱受理須知
一、受理事項:
(一)市民對政府及政府部門、公共服務機構的工作職責、辦事程序和政策規定等方面的咨詢;
(二)市民生活、生產中遇到的屬于政府職能和公共服務方面的咨詢、求助;
(三)市民和社會各界關于常德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建設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四)市民對政府及政府部門、公共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履職過程中的工作作風、服務質量、辦事效率等方面的批評、投訴和舉報;
(五)其他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事項。
二、不予受理事項:
(一)涉及國家機密、商業機密、個人隱私的事項;
(二)所反映問題非常德市、縣(市、區)兩級行政管轄范圍內的事項;
(三)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事項;
(四)涉及黨委、人大、政協、紀檢監察舉報案件等方面的事項,不屬于常德市人民政府職權范圍內的事項;
(五)各級信訪機關已經受理、處理或者終結的事項;
(六)涉及軍隊、武警管轄的事項,110、119、122等報警和120醫療急救事項;
(七)屬于產品推銷、社會中介服務需求等市場行為方面的事項,屬于邀請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事項,屬于內部行政管理方面應按正常渠道逐級匯報的事項;
(八)需要展開具體調查和處理,但來信人姓名、聯系方法填寫不完整或不真實,信件內容表述不清楚,導致無法回答或難以開展調查的信件;
(九)同一來信人的同一事項已經受理、正在辦理,或已依法辦理完畢的信件和一稿多投的信件。
三、注意事項:
(一)信件內容要一事一件,提交信件成功后,工作人員會及時處理,請不要再重復提交;同時您將得到受理編號、查詢碼,請妥善保存,以備查詢辦理結果。
(二)反映問題,要客觀公正,具體詳細,不要故弄玄乎,不能以個人好喜來歪曲事實; 看問題要全面統一,不能片面地產生歧義。
(三)您需承擔因您的信件內容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四)反映有關情況應按規定格式填寫,并留下真實聯系方式,以便在受理過程中進一步了解情況,您的個人信息會受到保護;特別是要寫明信件有關時間、地點、事實,力求簡明扼要,字數一般不要超過1000字。
(五)請您在信件中使用文明用語,對于含有不文明用語的信件,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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